在懷孕期間生病,很多媽媽就不願意吃藥,擔心對胎兒會有影響,有藥物致畸,那麼,孕期生病該忍着還是吃藥?不小心吃了藥孩子還能要嗎?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其實説實話,孕婦不必“談藥色變”,生病之後也不應該硬抗,要不要吃藥、吃什麼藥才能有效緩解症狀,大家都可以直接到醫院去詢問醫生,在遵從醫囑的前提下服用藥物,既能維護身體健康,還可以保護寶寶。
用藥時胎齡與損害性質有密切關係。孕期不同時間用藥,對胎兒的影響是不同的,有些時間段用藥對胎兒影響不大,但有些時間段用藥卻有可能致畸。
①受精後2周內,孕卵着牀前後,藥物對胚胎影響為“全”或“無”:“全”表現為胚胎早期死亡導致流產;“無”則為胚胎繼續發育為正常個體,不出現異常。
②妊娠2周以上~第7週末,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階段,胚胎開始定向分化發育,受到有害藥物作用後,即可能產生形態上的異常而出現畸形,稱為致畸高度敏感期。具體地説,如神經組織於受精後15~25日,心臟於21~40日,肢體和眼睛於24~46日易受藥物影響。
③妊娠8周~第11週末,不可大意。這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週那麼大,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
④妊娠12周到~第15週末,小心荷爾蒙。這時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因此對於荷爾蒙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⑤妊娠16周到分娩。這個時期由於藥物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經幾乎不存在了,但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依然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權衡利弊之後再服用。
孕期用藥的基本原則
1.用藥必須有明確的指徵,避免不必要用藥,特別是孕早期。
2.儘量選擇小劑量、短療程用藥。能通過改善飲食、生活習慣等方式進行調節,就儘量不用或少用藥。
3.儘量單一用藥,避免聯合用藥。藥物在孕期媽媽們體內與非孕期有明顯的差異,如必須用藥,成分越簡單越好。
4.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不得擅自用藥。孕媽媽應在醫生或藥師指導下選擇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避免使用尚無定論的新藥。
專家提醒:孕期用藥存在一定的風險,不合理的用藥可能會對母體健康及胎兒生長髮育造成一定程度不良影響,而孕媽媽生病後因害怕不良反應拒絕用藥也可能會影響母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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