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強制垃圾分類懲罰制度出爐,單位最高罰款5萬元,對於不垃圾費的個人罰款50-200元,每個人需要對垃圾分類的標準瞭解清楚,下面本站小編帶來:武漢垃圾分類懲罰制度,按照垃圾分類罰多少錢?
經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計劃7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江城將由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邁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階段。據瞭解,對單位和個人,也作出了獎懲規定。對違規單位,最高罰5萬元,對不分類的個人,將處50元—200元以內處罰。
違規單位最高面臨5萬元處罰
強制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後,對違規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未保持生活垃圾投分類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單位,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未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未將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地點貯存或收運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未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類臺賬的,對單位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的,對分類收運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不遵守分類處置規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的,對處置單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生活垃圾經營處置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違反四種情形面臨200元罰款
對於居民來說,違反以下四種情形,才會面臨200元罰款。
首先,未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類垃圾桶內,如將廚餘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
其次,居民的大件垃圾,如空調、冰箱及床等,應預約物資回收單位上門收集或管理人指定的投放點投放。如果隨意亂扔小區或其它地方,有可能被處罰。
第三,亂倒裝修垃圾行為,將會被罰。應該預約服務單位上門上集或投放到管理人員指定的地點。
最後,將動物屍體投混入生活垃圾中,也將會面臨處罰,應該投放到其他垃圾中。
對違規單位,最高罰5萬元,對不分類的個人,將處50元—200元以內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