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我市企業合法錄(聘)用並參加我市
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在本市自購人均建築
面積達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
落戶。
7.具有中專或技校畢業學歷、被我市企業合法錄(聘)用並參加我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3年,在本市自購人均建築面積達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8.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被我市企業合法錄(聘)用並參加我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2年,在本市自購人均建築面積達18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