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皮膚病,很苦惱用藥,對於一些激素類藥物,有的醫生說效果好,有的醫生不提倡。那麼,到底該怎麼用藥呢?
外用藥物是治療皮膚病最常用的藥物,但選擇或使用不當往往無效,甚至加重病情,惡化病情。那麼,如何正確使用外用藥物呢?
不同的病期有不同的劑型
相同的藥物有不同的劑型,如溶液、糊劑、粉末、洗滌劑、軟膏乳劑和酊劑。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功能和適應症,因此應根據不同病期的症狀和皮膚損傷的特點正確選擇。
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泡、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溼敷,可起到消炎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溼敷,再用油。
皮膚損傷處於亞急性期,紅腫減少,滲液減少,可酌情選擇糊劑、粉末和洗滌劑,發揮其抗炎、止癢、收斂作用。
慢性皮損增厚,苔蘚樣變化,多使用軟膏和乳劑,穿透力強,效果持久,潤滑效果好。
還應注意,同一劑型,也可因濃度不同而作用各異。如3%水楊酸有軟化和溶解角質作用,20%以上的水楊酸則是一種腐蝕劑。
對症用藥,準確選藥
如皮炎、溼疹等,用癬藥水塗抹,會加重炎症、皮膚損傷;而皮膚癬激素軟膏,如火上澆油,會促進細菌繁殖;
本來是黃胺藥引起的藥疹,如果用磺胺嘧啶溼敷,雪上加霜。
有些藥物,如雄黃膏和硫磺膏,只有一個,前者用於銀屑病(銀屑病),後者用於疥瘡、痤瘡、溼疹等,不能混淆。
其他藥物名稱不一致,如皮質激素軟膏去炎鬆,不能用於有"炎"傳染性皮膚病,如真菌感染、病毒感染和結核性皮膚病,應被列爲禁忌。
以水痘爲例,水痘本身並不容易造成嚴重的傷害。如果濫用去炎鬆或皮膚軟膏,可能會出現出血性水痘或繼發性細菌感染,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
因此,一旦患上皮膚病,醫生應明確診斷並用藥。
掌握用法,科學用藥
皮膚病的用藥時間和次數也很講究。
藥水和洗劑易揮發,降低療效,用藥次數相對較多,一般每3小時塗一次;
酊劑、軟膏效果持久,每天早晚各用一次。
溼敷方法也應適當。用藥前,除清潔受影響部位外,對痂皮膚進行消毒,用食物油軟化,然後擦拭。如果皮膚損傷處有直徑超過半釐米的水泡,用消毒空針筒提取內容物,保留水泡壁。在用藥前剃掉頭髮,然後服藥。
因人而宜,嚴守禁忌
在選擇藥物時,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和患者體質。
老幼患者應選擇低濃度藥物;
孕婦使用外用藥物時,應考慮對胎兒、乳兒的影響;
兒童和婦女在面部、乳房和外陰不得使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藥物;
高濃度腳底等高濃度藥物;
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再用高濃度。
對於新藥或易引起敏感的藥物,先小面積使用,如無反應,需要逐步增加濃度,擴大使用面積。
此外,一旦發現紅斑或溼疹樣皮疹,並出現瘙癢、頭痛等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併到醫院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