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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的注意事項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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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不僅需要及時的進行治療,在治療期間的注意事項,家長也是必須要遵守的,首先在患兒治療期間應該嚴密觀察患兒的面色、呼吸、是否出現抽搐等,如果發現任何意外要及時的告知醫生。另外,還要保持患兒體溫正常、及時糾正酸中毒,最重要的一點是要保證患兒液體和營養的正常供給。

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的注意事項

如果新生兒在出生之後發現患有呼吸窘迫綜合症這一疾病,家長切莫驚慌,一定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儘快治療,這樣能夠減少其他併發症出現,對於患兒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治療期間,需要注意一些事項,以免患兒在治療期間發生任何意外。那麼,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徵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的注意事項
 1.嚴密觀察
  重症患兒會出現呼吸性酸中毒或者是代謝性酸中毒,嚴重時甚至會出現窒息。因此,應當嚴密觀察患兒面色、呼吸、哭聲、是否出現抽搐等,如果發現任何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醫生。
 2.保持患兒體溫正常
  保持正常的體溫是非常重要的。患兒腹部皮膚溫度應當保持在36.5℃左右,或者肛門溫度在37℃左右。
  3.及時糾正酸中毒
  患兒如果出現酸中毒,應當及時糾正,以免誘發其他嚴重併發症。
  4.保證患兒液體和營養的供給
  最爲重要的一點是,注意保證患兒液體和營養的供給,開始幾天液體量應高保證在65-75ml/(kg.d),之後逐漸增加到120-150ml/(kg.d),該液體量是根據患兒出生日齡、胎齡所決定的,會存在着個體差異性。熱量不足的時候輔以部分的靜脈營養,餵養的時間應適當延遲。
  二、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的主要預防措施
 1.預防早產
  加強高危妊娠和分娩的監護及治療;對欲行剖宮產或提前分娩者,應準確測GR頂徑和羊水中L/S值,以判定胎兒大小和胎肺成熟度。
  2.促進胎肺成熟
  對孕24-34周需提前分娩或有早產跡象的胎兒,出生48小時前給孕母肌注地塞米松或倍他米鬆,可明顯降低RDS的發病率和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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