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會遇到快遞丟件,但這時候又被推卸責任時,該如何正確處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可以撥打哪些電話呢?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01.首先應該找商家詢問
02.其次撥打快遞員電話
03.如果都未得到良好的解決,我們可以直接撥打投訴電話,平臺也會幫我們解決。
04.但是由於有些快遞平臺樂於推脫責任,一會讓找這個負責,一會讓找那個查詢,永遠得不到合理的解決,當然我們也可以撥打維權電話12305(這個時間比較長,一般很少有人這麼做)。
快遞丟了請記住一定要這樣做
第一:打以下這些電話
申通: 95543
圓通: 95554
百世: 95320
韻達: 95546
順豐: 95338
中通: 95311
郵政: 11183
第二:打通了就說:我的快遞丟了,你儘快回覆,兩個小時之內呀,不回覆將繼續投訴,因爲兩個小時以上再打電話投訴,他們有重複來電的罰款。
第三:接着說: 24小時之內不解決,七天內賠付不到位的,我繼續投訴到郵政管理局,並且1000元以內的東西, 作爲無條件賠付付,不需要提供任何價值證明(否則快遞公司被罰是2000元起步或5000元)
快遞丟失誰負責?
快遞丟失如果再買東西時就已經有約定,則按照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根據各方的過錯來確定賠償責任人。
具體而言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報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快件賠付的對象應爲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賠償標準延誤的賠償應爲免除本次服務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快遞丟失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快遞服務組織與用戶之間就快件丟失、損壞的賠償標準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按以下原則執行。
(1)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2)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
(3)對於沒有購買保價的快件,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規定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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