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育兒早教 > 懷孕 > 準媽媽孕早期用藥應尤其謹慎

準媽媽孕早期用藥應尤其謹慎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1.9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孕媽媽用藥對小寶寶的危害會有多大,除開藥物的成份外,還與用藥時孕期的週數擁有緊密的關聯。

準媽媽孕早期用藥應尤其謹慎

懷孕後兩個星期內,精卵結合仍在雙側輸卵管或是宮腔內中,並未與孕媽機構直接接觸,因此 藥物對胚胎的影響並不大;假如藥物對胚胎的毒副作用極強,會殺掉胚胎,導致流產。這時,藥物的影響可以用“全或無”來描述――說白了全,主要表現爲胚胎初期身亡造成小產;無則主要表現爲胚胎再次發育,不發現異常。

比如,一位孕媽媽,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是3月1日,她平常每30天來一次月經,排卵日就應該是3月17日上下,假如在自此兩個星期內吃完藥,一般來說對胚胎沒有影響,如果有影響便會產生流產,孕媽媽若有陰道流血等前兆流產的徵兆,很可能是由於胚胎品質較差,這時就不必安胎了。

懷孕5周―13周,胎寶寶內臟器官處在高寬比分化、快速發育和產生環節,一切位置的體細胞遭受細胞毒性影響,均很有可能導致畸型,因此 這一環節胎寶寶對藥物的敏感度極高,也稱爲“機構人體器官高敏期”,這時用藥應尤其謹慎。

在準備懷孕13個星期內,最好是無需C、D、X級的藥物,假如孕媽媽發生緊急狀況務必用藥時,應在醫師的具體指導下,儘可能採用A、B級藥物。

懷孕13周之後,胚胎絕大部分人體器官早已產生,胎寶寶對藥物的敏感度減少,但是,這時人的大腦和泌尿男科泌尿系統仍在再次分化,仍會對藥物比較比較敏感。而中樞神經系統在全部懷孕期內不斷分化發育,因此 藥物對中樞神經系統的影響會一直存有,這時用藥仍需慎重。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