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家憲法日,憲法和我們的一生息息相關,從我們開始出生,就受到憲法的保護,我們有享受的權利,但也有相應的義務,那麼,2020國家憲法日主題是什麼?憲法和你的一生有什麼關係?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說說。
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年11月1日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也將迎來第三個“憲法宣傳週”本次“憲法宣傳週”的活動主題爲“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1、出生
從出生這一刻起,憲法便開始保護你。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2、上學
你到了適當的年齡,開始接受學校教育,升國旗,奏唱國歌成爲每週的必備“課程”。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憲法》第四章:
第一百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3、成年
18歲成年的你,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了,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義務。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4、上大學、參軍
上了大學的第二年,睡在你上鋪的兄弟填寫了應徵入伍的申請,光榮入伍了,學校會爲他保留兩年的學籍。
《憲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5、畢業工作
大學畢業了,你在招聘會上過五關斬六將,得到了一份心儀的工作。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6、第一次休年假
你努力工作,依法納稅,一年後,享受到了帶薪年假。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憲法》第二章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7、結婚生子
你和TA步入婚姻殿堂,後來有了寶寶,憲法一路都在保護你們。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8、買房
你和伴侶商量後貸款就買了一套新房,雖然辛苦,但生活多了一重保障。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憲法》總綱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9、退休
孩子一天天長大,你到了退休年齡,退休後的生活也一樣受到憲法保護。
《憲法》第二章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爲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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