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礙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疾病,診斷原則是對於具體病理,首先應考慮軀體疾病有無,注意刪除器質性原因。在診斷範圍上,進行由廣到窄的分析和鑑別,如先確定精神障礙,要優先考慮常見病,多發病,然後才考慮罕見病。那麼,常見精神障礙診斷方法是什麼?
一、一般的檢查原則是:
1、對於具體病理,首先應考慮軀體疾病有無,注意刪除器質性原因。
2、其次,在診斷範圍上,進行由廣到窄的分析和鑑別,如先確定是精神障礙還是神經症,在精神障礙中,先鑑別是器質性還是功能性精神障礙,然後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臨牀症狀,病程規律等來進行疾病單元的分類。
3、最後,要優先考慮常見病,多發病,然後才考慮罕見病。
二、檢查流程:
1、首先確定病人是否有器質性因素,只有排除了器質性問題,才考慮“功能”性精神障礙。
2、在診斷“功能”性精神障礙的過程中,要考慮是精神障礙性(有幻覺,妄想,現實檢驗能力喪失等)的,還是非精神障礙性的(神經症性,沒有上述重性精神障礙的特徵)。
3、同時還要考慮人格因素和心理應激因素與疾病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