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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措施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2.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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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的孕婦,要在整個孕期做好檢查,如果有必要終止妊娠,建議在12周前完成妊娠。整個孕期需要保證充足的營養和休息,孕期預防心功能異常的原因,並避免感染和感冒等疾病,並積極的治療心率不齊,以減輕心臟負荷並促進心臟病的恢復。

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措施

患有心臟病在懷孕期間很常見的疾病之一,在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心力衰竭甚至死亡。妊娠合併心臟病是影響母子健康的重要疾病,並且給分娩時增加風險。那麼,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措施有哪些?
  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治療措施
  1.懷孕前必須先諮詢
  這是非常必要的。耐受妊娠的能力應基於心臟病的類型,嚴重程度和心功能分級。對於1-2級心功能,無心衰史,無併發症可以在嚴格的檢查下完成懷孕和分娩,如果心臟病較重,心功能3-4級,有心衰史,肺動脈高壓,嚴重的心律不健康等,不應該懷孕。
  2.醫生評估是否適合繼續妊娠
  如果有必要終止妊娠,建議在12周前完成妊娠,以避免因複雜終止妊娠而給心臟造成負擔。12周後,有必要加強孕期鍛鍊,以使孕婦在孕期和分娩時更加順利;
  3.整個孕期需要保證充足的營養和休息
  每天睡眠超過10小時,高蛋白,高維生素,鐵補充飲食,體重增加不超過12公斤。
  4.避免感染
  妊娠合併心臟病的孕婦在整個孕期要防止感染,避免發生感冒等疾病。
  5.預防孕期心功能異常的原因
  如糾正貧血,治療心律不齊等。
  6.動態觀察心臟功能
  在妊娠32-34週期間,分娩期和預產期是心臟負擔最重要的時期。特別要注意心臟功能的變化,並應定期進行心臟超聲監測。
  7.積極治療心力衰竭
  妊娠期間一旦發生心力衰竭,應積極治療。治療原則與非妊娠時相同,包括強心,利尿,血管舒張等。
  8.分娩方式的選擇
  對於心功能1-2,胎兒不大,胎兒位置正常,宮頸狀況良好的患者,可經陰道分娩,但剖宮產有適當適應症。對於具有3-4級心功能的患者或有需要剖宮產的產科因素的患者,應使用剖宮產來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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