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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分娩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2.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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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分娩

都說懷孕生子對女人來說是很危險的一件事,而難產就意味着你要到鬼門關走一圈。不僅僅如此,不只是生產的時候很危險,孕期身體比常人的虛弱些,這時也很容易感染病毒,細菌,從而生病。有些孕婦懷孕時因免疫力較差,易患上心臟病,那麼妊娠合併心臟病分娩又該怎麼做?

妊娠合併心臟病的病因

妊娠期間,孕婦體內發生一系列變化,增加了心血管系統的負擔。在正常情況下,心臟通過代償可以承受,但若心臟功能因孕婦已患有心臟病而有所減退時,額外負擔可能造成心臟功能的進一步減退,甚至引起心衰,威脅母嬰生命。

妊娠合併心臟病患者從懷孕開始至分娩後數週內,母體可發生一系列複雜變化。從妊娠第10一12周開始心排出量升高,仰臥位時於妊娠第20一24周達最高峯,比未妊娠婦女休息時增長30一40%,產後兩週恢復正常。

妊娠合併心臟病分娩要怎麼做

妊娠晚期,應提前選擇好適宜的分娩方式。

經陰道分娩及分娩期處理心功能I~Ⅱ級、胎兒不大、胎位正常、宮頸條件良好者,可考慮在嚴密監護下經陰道分娩。

1)第一產程安慰及鼓勵產婦,消除緊張情緒

2)第二產程要避免用力屏氣加腹壓,應行會陰側切術、胎頭吸引術或產鉗助產術,儘可能縮短第二產程。

3)第三產程胎兒娩出後,產婦腹部放置沙袋,以防腹壓驟降而誘發心力衰竭,爲防止產後出血過多而加重心肌缺血,心力衰竭

4)剖宮產對有產科指徵及心功能Ⅲ~Ⅳ級者,均應擇期剖宮產。

此外,產褥期產後3日內,尤其產後24小時內仍是發生心力衰竭的危險時期,產婦須充分休息並密切監護產後出血、感染和血栓栓塞等嚴重的併發徵,極易誘發心力衰竭,應重點預防。心功能Ⅲ級及以下者,不宜哺乳,不宜再妊娠者,可在產後1周行絕育術。

並且,心臟手術指徵妊娠期血流動力學改變使心臟儲備能力下降,影響心臟手術後的恢復,加之術中用藥及體外循環對胎兒的影響,一般不主張在妊娠期手術,儘可能在幼年、妊娠前或延至分娩後再行心臟手術。

妊娠合併心臟病是嚴重的產科合併症,也是我們國內孕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這個病症對於孕婦來說無疑是一大恐怖殺手。生產時會出現多種多樣的身體症狀,且因每個人的狀態不同而有差異,所以這對醫生來說也是一大難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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