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新藥均禁用。
別的藥品 如鎮定用的巴比妥平靜、利眠寧、妥寧;治療精神病的異丙嗪、丙咪嗪苯丙胺、鋰鹽;治療胃病和十二指腸潰爛的制酸劑;醫治甲狀腺病的碘酸鉀、他巴唑、丙基硫氧嘧啶;也有降燒止疼藥、阿斯匹林這些。俗話說得好:“是藥三分毒。”孕婦生病時,能不用的藥儘可能不用,一定要謹遵醫囑,不能私自用藥。
除此之外,很多孕婦覺得服藥物能致畸胎,而中藥相對性於藥物而言,不良反應小,對孕婦和胎兒危害並不大,其實要不然。中藥多見覆方藥,成份未知,對人體的作用機理也是繁雜,並且不一樣的藥品有不一樣特點,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水平也各有不同。
一般普遍的禁用藥多見藥效猛、毒副作用強的藥,如芒硝、巴豆、砒石、大戟、血竭、川牛膝、烏頭、水蛭、三棱、升麻等;慎用藥包含活血化淤、辛熱破氣等藥品,如沉香木、沉香、祿特科技、枳殼、中藥穿山甲、黃連、乳香、杏仁、紅花等。禁用或慎用藥都很有可能損害到孕婦和胎兒,應儘量減少或慎重應用。
儘管,懷孕期用藥對孕婦和胎兒不好,但都不肯定嚴禁。假如 孕婦生病非用藥不能,只需藥效恰當,使用量適當,還可以確保媽媽和胎兒的安全性。謹記:孕婦吃藥須遵醫囑,幹萬不能私自用藥。必須 尤其強調的是,孕婦不可以應用和聽信空穴來風的說白了“民間偏方”,以防草率用藥釀出小產、早產兒、胎死腹中等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