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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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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項目表

當女性發現懷孕後,就需要定期到醫院做產檢了。一般來說,產檢一切正常的孕婦需要到醫院做十次相關檢查,如果出現狀況,檢查次數會更多一些。很多準媽媽由於初次懷孕,不太清楚什麼時間檢查什麼項目。接下來,媽網百科介紹孕期檢查項目都包括哪些呢?

1、第一次孕檢(12周左右)

建檔:此時去醫院,建立“孕婦健康手冊”檔案,以後每次孕檢結果都將記錄在內,供日後參考。 此次檢査項目主要包括:量體重和血壓;醫生進行問診;B超檢査;驗尿;身體其他各部位的檢查;抽血;檢査子宮大小;胎兒頸部透明帶篩査。

2、第二次產檢(13到16周)

唐氏篩查;從第二次產檢開始,以後準媽媽每次必須做的基本檢查包括:稱體重;量血壓;驗尿;量宮高;腹圍;問診及看寶寶的胎心音及對照上次檢驗報告等。

3、第三次產檢(17到20周)

此階段主要是做一些常規的基本例行檢查,但此時做B超可以比較準確的查處胎兒的性別。此階段孕婦要注意飲食均衡以避免體重增加太多或不足。

4、第四次產檢(21到24周)

妊娠糖尿病篩查:大部分妊娠糖尿病是在孕期第24周做的,醫院會讓準媽媽先喝下50克的葡萄糖水,一小時後以後進行抽血檢査。

5、第五次產檢(25到28周)

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德國麻疹:此階段最重要是爲準媽媽抽血檢査乙型肝炎、梅毒等。孕婦在飲食方面要多注意糖分和鹽分的攝取。

6、第六次產檢(29到32周)

下肢水腫、子癇前症的發生、預防早產:孕期28周以後,醫生會陸續爲準媽媽檢査水腫情況。由於大部分的子癇前症會在孕期28周以後發生,醫師通常以準媽媽測量血壓所得到的數值作爲依據。

7、第七次產檢(33到35周)

超聲波(B超)檢查,評估胎兒體重:從30周以後,孕婦的產檢是每2周檢查1次。到了孕期35周時,建議準媽媽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並預估胎兒至足月時的重量。

8、第八次產檢(36周)

爲生產事宜做準備:從36周開始每週檢查一次,並且每次都要做胎兒監視。開始準備一些生產用的東西以免當天太匆忙而遺漏。

9、第九次產檢(37周)

注意胎動:瞭解待產醫院可能提供的東西和自己需要帶的物品,比如保健卡;夫妻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錢等等。

10、第十次產檢(38到42周)

胎位固定、胎頭下來、準備生產、考慮催生。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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