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育兒早教 > 懷孕 > 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的治療原則

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的治療原則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7.5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的治療原則

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是孕婦常見的一種疾病,這個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都是一種威脅,所以我們都是早治療早痊癒的。那麼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的治療原則是什麼?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妊娠期合併急性闌尾炎一旦確診,無論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均應立即進行手術治療。對妊娠期高度可疑合併急性闌尾炎者,亦是剖腹探查的指徵。此外,尚需考慮流產、早產及嬰兒存活的問題。

1、妊娠早期(1—12周)合併急性闌尾炎,不論其臨牀表現輕重,均應手術治療。此時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會影響繼續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復發時再行手術,既增加手術難度,對母子也有危險。

2、妊娠中期(13—24周)合併急性闌尾炎,其臨牀表現輕且拒絕手術者,可採用非手術治療,靜脈給予大劑量青黴素或氨苄青黴素。若病情進展不能控制,應手術治療。此時胚胎已固着,手術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易流產,可繼續妊娠。一般認爲,妊娠4—6個月是手術切除闌尾較佳時機。

3、妊娠晚期(28-36周)合併急性闌尾炎,應手術治療,即使因手術刺激引起早產,絕大多數嬰兒能存活。手術對孕婦影響亦不大。

妊娠期合併急性闌尾炎時胎兒能否存活不取決於闌尾切除手術,而是決定於延誤診斷或延誤手術切除。妊娠不是闌尾手術的禁忌,手術未必一定引起早產。爲了預防流產和早產,術後常規應用鎮靜劑、舒喘靈或孕酮等保胎治療也是十分必要。

以上是關於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的治療原則,有需要的女性朋友可以參照一下,建議對於妊娠合併急性闌尾炎,一定要及早就診治療,以免延誤了導致病情加重。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