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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肺結核藥物的選用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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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選用肺結核治療方案,可使治療達到95%以上,且療程逐漸縮短,爲使抗結核藥等治療發揮最大作用,須遵循早期用藥、聯合用藥以及規則全程治療的原則。

妊娠合併肺結核藥物的選用原則是什麼

可有下列治療方案:

1.痰結核菌陽性、病情較重者

可用2HRE/7HR方案:即首先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2個月,然後用異煙肼、利福平7個月,總療程9個月;或2HREZ/4HR方案:即首先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2個月,然後用異煙肼、利福平4個月總療程6個月。

2.痰結核菌陰性、病情較輕者

採用2HRE/4HR或6HR、6HE方案,即首先採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2個月,然後用異煙肼,利福平4個月總療程6個月或用異煙肼、利福平6個月,或用異煙肼、乙胺丁醇6個月。抗結核治療過程中應注意臨牀表現和痰結核菌檢查,必要時攝胸片複查,有效抗結核治療4周後多見好轉。若.經1~2個月治療未見好轉,則應考慮調整治療方案。

3.痰結核菌陰性,無臨牀症狀,胸片示纖維增殖結核病竈者,亦有主張用異煙肼和乙胺丁醇6個月,但亦有主張可待產後再考慮抗結核治療。

4.一般認爲哺乳期服用抗結核藥物對嬰兒並無不良影響,故妊娠期抗結核治療方案未完成者,產後應繼續按原治療方案進行,不能中斷,以免病情惡化。但建議對嬰兒補充維生素B6。

[注意事項]

1.異煙肼

片劑,每片0.05g、0.1g、0.3g;注射劑,2ml(0.1g)。

用法:

常用量:每次0.1g,每日3次口服。

急性粟粒性肺結核或結核性腦膜炎:每次0.2~0.3g,每日3次口服。

較重度浸潤結核、肺外活動結核:1次0.3~0.6g+5%葡萄糖液50ml緩慢靜注,或+5%葡萄糖液250~500ml靜滴。

副作用及注意點:

(l)該藥是治療各種結核病的首選藥物,用於各型肺結核的進展期、溶解播散期,吸收好轉期等。本品常需和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應用,以增強療效和克服耐藥菌。該藥可通過胎盤,但目前尚未發現有肯定的致畸作用。

(2)不良反應有:①周圍神經炎;多見於大量長期用藥,表現有四肢感覺異常、肌肉輕癱等;②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頭痛、失眠、疲倦、記憶力減退,甚至共濟失調、肌震顫、癲癇樣發作等;③肝臟損害,如轉氨酶升高、黃疸等;④胃腸道症狀如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腹痛、便祕等;⑤其他,如皮疹、藥熱、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

(3)維生素B6可防治神經系統反應的發生,每日用量10~20mg,分1~2次口服,但並不作爲常規應用。遇異煙肼急性中毒時,大劑量Vit B6可對抗,並需進行其他對症治療。

(4)用藥期間注意檢查肝功能。

(5)不宜與抗酸藥同服。

(6)可加強雙香豆素類抗血凝藥、某些抗癲癇藥、降壓藥等的作用,合用時須注意。

2.利福平

片(膠囊)劑,每片(膠囊)0.15g、0.3g、0.45g、0.6g;口服混懸液20mg/ml。

用法:主要用於肺結核及其他結核病,1次0.45~0.6g,1日1次於早飯前服。

副作用及注意點:

1)利福平也可通過胎盤,個別報道有引起胎兒低纖維蛋白原血癥的可能。

2)不良反應有:①胃腸道反應如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瀉、胃痛等。②肝功能損害,與異煙肼合用時,對結核菌有協同抗菌作用,但肝毒性也加強,應予以注意。③過敏反應如藥物熱、皮疹等。④神經、精神症狀如:嗜睡、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⑤其他可出現血小板,白細胞減少等。

3)有酶促作用,可使雙香豆素類抗血凝藥、口服降壓藥、洋地黃類、皮質激素類藥物加速代謝而降效。

4)用藥期間應檢查肝功能。

5)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桔紅色。

6)食物可阻礙本品吸收,宜空腹服用。

3.乙胺丁醇

片劑,每片0.25g。

用法:初治病例,15mg/(kg·d),復治病例,前60日25mg/(kg·d),以後改爲15mg/(kg·d)。作爲維持量,1次/日或2次/日。

副作用及注意點:

①臨牀上主要與其他抗結核藥配伍,治療耐藥菌株感染的結核病。本品尚未見到有發生胎兒畸形的報道,但有產生球后視神經炎的可能。

②主要不良反應是球后視神經炎,表現爲視野縮小、中心盲點及綠視等,其發生與劑量大小有關(按正常用法,發生率爲0.8%),長期服藥易於引起。停藥後可緩慢恢復,也有不能恢復者,用藥期間應檢查視覺。

③其他可有胃腸道反應,如噁心、嘔吐、腹瀉等,偶見過敏反應、肝功能損害、下肢麻木等。

4.吡嗪酰胺

片劑,0.25g、0.5g。

用法:每日35mg/kg,分3~4次口服。

副作用及注意點:常與其他抗結核藥聯用,以縮短療程。

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爲肝功能損害,故用藥期間定期複查肝功能,也有發熱、皮疹、關節痛、噁心、嘔吐等症狀。

5.對氨基水楊酸鈉

每片0.5g,注射劑,每瓶2g、4g. 6g。

用法:每次4g,3次/日口服(飯後服)。靜滴:每日4~12g+5%葡萄糖液500ml靜滴。

副作用及注意點:

①單獨應用療效差、見效慢、結核桿菌對本藥的耐藥性發生較遲爲其特點,常與其他抗結核藥聯用,以加強療效並延緩耐藥性的產生。該藥引起胃腸道反應較重,但並不致畸形,孕期很少使用。

②不良反應:胃腸道刺激症狀,如噁心、嘔吐、腹瀉、腹痛較多見,偶見皮疹、剝脫性皮炎、蛋白尿、白細胞減少、肝損害、黃疸等。肝腎功能減退者慎用。

③靜脈滴注用於嚴重病例,應在避光下5小時內滴完,變色後不可再用。

④忌與水楊酸類藥同服,以免胃腸道反應加重。

⑤能干擾利福平的吸收,故二藥同用時,兩者給藥時間最好間隔6~8小時。

[建議]

1.產科分娩處理與非結核病孕婦相同。

2.妊娠期間發現非活動性肺結核,雖未經抗結核藥物治療,產後不必強調母嬰分開,亦不影響哺乳。

3.妊娠期間發現活動性肺結核,完成有效抗結核治療,病情已穩定者,同樣不影響哺乳,但應對母親進行隨訪。

4.妊娠期間發現活動性肺結核,尚未完成抗結核治療療程,病變仍活動者,應母嬰隔離,停止哺乳。新生兒應在產後4~6周作結核菌素試驗,若爲陰性需接種卡介苗,若爲陽性,需考慮使用異煙肼作藥物預防治療。

5.產後避孕者用利福平可能有損口服避孕的效果,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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