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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喪假產假規定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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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喪假產假規定

我們都知道,婚假、喪假、產假勞動法都有明文規定的,勞動者不可能一年365天都在作業,都會有自己的生活。在工作期間,休假是很常見的事情。員工在勞動局規定的條文裏申請休假,用人單位是要正常支付工資的。我們一起來解讀一下婚假、喪假、產假的規定。

婚假喪假產假規定

(一)婚假:

1、員工結婚,依法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者,增加婚假10天。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旅途往返時間給路程假,往返路途費用由員工自理。

(二)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給予喪假3天。

2、喪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往返路途費用,由員工自理。

(三)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懷孕婦女的權利須知

1、孕婦享有不被辭退的權利

2、孕婦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

無論是休婚假、喪假還是產假,我們在申請休假的時候,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寫好申請單,這樣在休假的時候就可以不用在管工作上的事情。而且現在的產假增多了,對於在職的孕婦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能有多點時間陪陪自己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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