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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2.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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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

女性在懷孕生產之後,根據國家的規定,是可以有生育休假的,這樣對產婦以及新生嬰兒是非常有好處的,有利於產婦身體的恢復,以及新生嬰兒可以健康成長,因此對於所有產婦來說,最關心的就是,產假和哺乳假一起多久?下面來了解一下。

國家一般規定的產假是98天,但如果產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難產可以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妊娠的,每多出生一個嬰兒可以增加15天,並且產假正常是從分娩前一或兩週開始,至產後兩個半月或三個月結束,其中晚婚晚育女性還可延長至四個月,因此產假應根據產婦的具體情況來定。

而哺乳假嬰兒出生後滿一週歲前,媽媽休完產假返回上班,在工作日期間,每天有兩次0.5小時授乳時間,共1小時,可以合併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如果是多胞胎生育的,每需要多餵奶一個嬰兒的,需要增加哺乳假30分鐘,同樣可以合併或分開使用。

女性職工在休產假,用人單位是不得以其爲理由降低工資待遇,或者無理情況下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女性生育是納入到國家生育保險當中,相關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的發放都是國家負責,另外哺乳假也是有合理依據的,公司不能以哺乳假爲理由,影響女性晉級、工資調整等。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