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願意分享並不是“自私”,歲數小的孩子往往有這種獨佔的心理,需要家長耐心的引導,強迫孩子分享往往會適得其反,不利於身心健康,那麼強迫孩子分享有哪些影響?下面本站帶來介紹。
要了解每個年齡段孩子的“物權意識”各有不同:
誰都可以玩我的東西!
孩子在這個懵懂的年齡段,父母要多做表達愛和慷慨的表率,讓他們慢慢感受到信任。
1-2歲
只要是我喜歡的,那就是我的!
此時,孩子表現出對獨立的渴望,他們堅持自己做決定以及說“不”的權利。父母切不可強迫他們分享,這反而造成他們的獨佔欲比原來更強。
2-3歲
我的東西,別人都不能碰!!!
這是個容易走極端的年齡,孩子逆反心理加強,也有很強的自我中心意識,對別人碰自己東西都視作一種侵犯。此時的父母,在給孩子約法三章的同時,也要尊重和理解他們的各種選擇。
3-4歲
我的可以分享給你!
3歲以後,孩子社交的接觸面逐漸擴大,心理上也有交友的渴望。此時,父母只要鼓勵孩子平時學說分享的用語,學做分享的動作,他們還是很願意去做的。
4-5歲
幼兒園的東西,都是我的!
此時的孩子已開始上幼兒園,進入集體生活,他們對幼兒園琳琅滿目的玩具有最初的強烈佔有慾,認爲這也像家裏一樣,所有東西都是自己的。而一旦他們知道什麼是集體生活後,便逐漸懂得應該分享和合作。父母需要和老師做好家園配合工作,讓孩子明白分享的好處。
5-6歲
我的東西願意分享給需要的人!
此時的孩子,社會性發展明顯,分享的對象也開始擴大到更大的範圍——從周圍的同伴發展到社區、陌生人。父母可以注重培養孩子的公德意識,經常帶孩子去做做義工,或者主動把一些物品分享給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很顯然,家長想要培養孩子懂得分享,真不能操之過急!如果家裏的寶寶還不滿3歲,那就不必刻意進行分享教育。
要求3歲前的兒童做出分享行爲是不符合他們的認知發展特點的,家長對一個不滿3歲的孩子進行分享教育爲時過早。
寶寶不願分享,家長不斷勸說,甚至強迫分享,可能會給他造成兩種後果。
第一種,討好型人格。
孩子對別人的不合理要求不敢拒絕,犧牲自己的利益去討好別人。
第二種,自我型人格。
孩子走向另一個極端,變得不尊重別人的物權,喜歡搶奪、侵佔別人的東西,成爲人見人厭的小霸王。
而這兩種性格,對孩子的成長都是極爲不利的。
瑞士著名兒童心理學家 讓·皮亞傑 說過:
“被迫的無私、分享,對於孩子而已,通常是以犧牲自我需求而終結的。”
“很容易讓孩子潛意識裏認爲自己的心理需求不重要,導致孩子自我價值感低。”
“甚至形成討好型人格,認爲只有順從和討好,纔會讓別人喜歡自己。”
所以,強迫分享,會對孩子性格造成影響。
以上就是強迫孩子分享有哪些影響,強迫孩子分享的危害,請大家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