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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孕產假規定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2.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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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孕產假規定

女性懷孕了,第一關心的是孩子,第二也就是產假了,充足的產假才能讓孕婦在產前、產後得到充分的休息,孩子也能得到細緻的照顧。教師是大家公認的假期最多的職業,那麼,教師的孕產假是怎麼規定的呢?放寒暑假的時間是否會和產假產生衝突呢?產假的時間是否也會更長呢?

教師孕產假規定

女教師的產假和女職工的產假是按照同樣的政策實施的。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二)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爲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注:產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法定節假日。

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教師產假期的待遇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不得不說,教師在產假方面的待遇還是不錯的,如果各位孕媽們的產假權利受到侵害,一定要記得相關部門進行維權,畢竟我們勤勤懇懇工作,應該獲得的待遇我們還是要享受的,希望各位孕媽們都能有一個可愛的小寶貝,保持好心情、堅持鍛鍊身體也是身體健康的重要保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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