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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孩子的心得

來源:孃親百科谷    閱讀: 4.5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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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兒童教育中,困擾家長的普遍問題之一是兒童教育能否使用懲罰手段,運用程度如何。大多數教育問題專家同意獨生子女教育需要適當運用懲罰手段的結論。對於任性的孩子來說,光靠說服教育是沒有效果的,如果不問他們的錯誤行爲,聽的話,肯定是對他們的放縱和鼓勵,結果是越來越任性難以控制。因此,爲了孩子的未來,在教育中,完全有必要用一定的手段懲罰孩子犯錯誤。

懲罰孩子的心得

監護人在使用處罰手段時應注意以下原則。

一、懲罰不等於體罰。懲罰的手段多種多樣,體罰只是其中最原始、最無能爲力的一種,監護人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對孩子實施極其有限的體罰。我們知道體罰一般是最有效的處罰手段,可以迅速發揮其他處罰手段不能立即發揮的效果,但由於體罰對兒童的長期損害性影響,主張家長應儘量少用或不體罰,採取其他手段,提高對兒童的教育能力。

二、處罰的及時性。對兒童實施處罰,應當表現及時原則,即發現兒童犯錯後,應立即處罰,指出其錯誤所在承擔的結果。發現孩子打破家裏的玻璃器具後,立即指出錯誤,要求立即打掃破碎的玻璃,送到垃圾站。而不能等時過境遷,再來懲罰他。

三、懲罰的目的。懲罰孩子的時候,父母經常犯的缺點是發現孩子犯了錯誤後,把他以前犯的錯誤全部翻出來,前後聯繫,越想越生氣,結果往往沒有把握懲罰的力量,懲罰過度,傷害孩子。要注意懲罰的目的,要注意父母不要在自己感情不好的時候懲罰孩子。因爲自己感情不好的時候,往往會把在別的地方受到的憤怒發泄給孩子,所以孩子受到的懲罰遠遠超過了他犯的錯誤應該受到的懲罰。

四、家庭成員的一致性。在對孩子實施懲罰時,一定要嚴格注意家庭成員必須保持一致,如果父親不讓孩子出來與小朋友一起玩,而母親卻將孩子放了出去。就會導致孩子對於懲罰不以爲意,收不到懲罰的效果,還會產生極大的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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